信网3月7日讯 3月1日至3日,由青岛大学、青岛律师学院联合主办的《<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高级研修班在青岛大学浮山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修班师资力量雄厚,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高圣平、姚辉、石佳友、北京大学刘凯湘以及清华大学龙俊六位法学院权威教授授课,授课老师均深度参与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起草及论证工作。六位专家教授分别从合同的订立、履行、效力、转让和终止、保全及违约责任六个方面深度解析,剖析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结合立法背景、司法实务和相关案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该部司法解释的起草过程和各条文的理解与适用,帮助学员们更加有序高效、系统深入地理解各项制度安排。来自山东各地的律师、法官、专业教师等百余名学员参加学习。各位学员在三天时间里受益匪浅、收获良多,均顺利结业并获得证书。
3月1日上午,杨立新教授,山东省司法厅原副厅长、青岛大学兼职教授朱晓峰、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春颖等出席了开班式。开班式由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蔡颖雯主持,朱晓峰,致辞。朱晓峰介绍了项目背景,随着《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正式实施,我国民商事司法实践会发生巨大变革。为帮助广大实务界人士准确理解规则的变化,适应新时代的司法实践,提升合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特举办本次高级研修班,希望学员们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结业式由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卫东主持。由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吴毕征、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薛航两位学员代表讲述本次学习收获。两位学员首先对青岛大学、青岛律师学院提供如此珍贵的学习机会和对课程精心的安排表示感谢,老师们的精彩授课让他们对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变化脉络及其理论逻辑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期待今后能够多办这样的研修班。最后,青岛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魏强和青岛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刚共同为学员们颁发结业证书并合影留念。(信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