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院发布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5月29日,中院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对2017-2019年全市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并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提出对等建议。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崔巍出席发布会,少审庭、研究室相关负责人参加。
近三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31929件,其中少年家事案件31408件。全市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案件工作中,坚持立足司法职能和主动延伸服务并举,对涉诉未成年人始终坚持“特殊、优先保护”的司法理念。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刑事审判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和“寓教于审”的工作方法,对初犯、偶犯的轻罪未成年被告人,当宽则宽,促进他们顺利回归正轨;对于主观恶性较深或者是屡犯、惯犯的未成年被告人,在定罪量刑的尺度上则从严把握,当严则严,给予应有的惩戒和必要的警醒。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治,绝不姑息。在少年家事案件中,探索建立社会观护、亲职教育、陪伴探望及心理专家辅助审判等特色机制,妥善引导家庭各方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建立健康互动与良性循环关系。
按照2018年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相关要求,中院进一步在少年司法中注入人文关怀,着眼涉诉儿童的长期发展,制定了《少年家事案件抚养、探望纠纷干预工作流程》,引入儿童心理专家在诉讼中发挥作用。经过一年多的探索,中院少年审判庭在62件少年家事案件邀请心理专家介入,并通过观察、会谈、沙盘及绘画等多种形式,对涉诉儿童及监护人的亲子关系、心理状态等情况作出评估及建议,推动引导父母双方理性对话,共同整合对孩子有利的成长资源,取得较好效果。
中院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是从近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筛选出来的,包括未成年人实施犯罪、遭受犯罪侵害及家庭抚养出现偏差的家事案件。通过发布这些案例,以案说法,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帮助公众了解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复杂性,推动全社会“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