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在第49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3日上午,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近年来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至今,全市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36件,其中,生态环境案件128件,资源类案件1108件。128件环境类案件中,刑事案件91件,民事案件11件,行政案件26件。1108件资源类案件中,包括农业、林业、渔业承包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等。
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和管辖机制,目前,中院和七个区(市)法院设有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实行“三合一”模式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环保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单位联动,构建环境资源多元化治理机制,在黄岛藏马山、莱西水库、城阳森林防火中心设立司法修复基地。
中院此次发布的10个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包括: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污染环境罪,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诉讼,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等。通过以案说法,提高社会各界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