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下半场,各地纷纷推出了自己的健康码,但健康码互认却成了难题,“码上加码”的现象在各地屡见不鲜。
疫情防控从应急转入常态化,意味着在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健康码将在人口跨省份流动、复工复产、稳就业、稳增长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而在更广的视野中,健康码也许还将在后疫情时代承载社会治理的重要功能。
正是因为对健康码重要性的清醒认识,今年3月中旬,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的通知》,明确要求尽快实现全国范围内健康通行码的“一码通行”。3月底,又再次印发了《关于加强健康通行码“一码通行”宣传推广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共同配合做好健康通行码“一码通行”宣传推广工作。4月初,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各省份防疫健康信息共享、健康通行码互通互认。
当然,基本实现了信息共享、互通互认,与人民群众期待的“一码通行”应该还有一定的差距。从记者调查情况来看,数据整合难题、信息孤岛现象、政府和企业的疑虑等很多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要实现各地健康码的深度融合还存在很多现实难题。
一方面是防控常态化下对健康码需求迫切,另一方面是“一码通行”难。这就需要把健康码体系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解决当前阻碍健康码“一码通行”的各种障碍。春节以后最早启用健康码的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健康码管理规范》,规范明确以浙江省公共数据平台为基础,由行政管理部门授权使用。根据这个思路,国务院可以制定暂行条例类的行政法规,解决健康码“一码通行”难题。
首先是技术难题,当前各地平台建设采用的技术标准不同,很多地方不愿意废除自己的标准而适用其他标准,对这个问题只有通过法规统一技术、统一平台,该接入接入,该建设建设,该打通打通。其次是信息安全难题,一些地方政府最担心的是信息泄露,对此也只有通过严格的法律规范和法律责任来解决。第三是互联网企业对健康码体系建设有各种期待,这些期待有的是合理的,有的则是不合理的,对此也只有通过法律法规厘清企业的权利义务边界,严格规范企业对公民信息的收集,才能确保健康码在发挥疫情防控作用的同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当然,未来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健康码还将被赋予什么样的功能尚属未知,保持更加动态开放的立法空间,是健康码立法的一个重要前提。
总之,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语境下,将健康码体系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以行政法规规范健康码,实现信息共享,破解“一码通行”难题,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健康码的积极作用,为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