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官何娅茜:让法治之光照进百姓心田
1988年1月出生的何娅茜,是湖北省首批入额检察官。她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于2010年底考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
今年8月,何娅茜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从北京载誉归来,她面对面收到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的赞许和叮嘱。
“入额那天起,我就把‘让法治之光照进百姓心田’作为奋斗目标,借助改革之力,办好每件案,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回望从检路,何娅茜如是说。
提升办案能力
抓住机会入额
2011年3月,何娅茜正式入职潜江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协助科长办案。她对一起涉农机类诈骗案记忆犹新,“对出校门不久的我来说,算得上是疑难复杂案件”。
嫌疑人陈某是潜江本地人,无业,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来自湖北宜昌的受害人,其口头承诺可以买到低价农机,并收取了受害人5万元定金。卷宗中,有受害人报警记录、陈某的讯问笔录、定金转账的书证等。
“看完卷宗,我很迷茫,弄不明白,这到底构不构成犯罪?”何娅茜说。在当时的办案模式下,何娅茜第一时间想到向侦查监督科科长求助。
何娅茜至今记得科长的“灵魂三问”:嫌疑人有没有使用真实的身份信息去订立合同?嫌疑人在合同中隐瞒的内容是什么,他是不是没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这是不是一个合同纠纷,是否通过民事手段就可以调整,是否一定构成刑事犯罪?
何娅茜听后恍然大悟:限于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嫌疑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证据不足,案件不批捕,退回侦查机关进行补证。
4个月后,侦查机关就该案再次提请逮捕,增加提供了双方通话记录、查实嫌疑人自述农机售卖店为虚构等证据,证明了嫌疑人客观上没有履约能力。
案件移送起诉后,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并判处了有期徒刑。
案子结了,何娅茜并不是特别开心,她心中有两个疑虑:一是案子持续了差不多一年时间,受害人肯定感到“有诉累”,其目的不在于嫌疑人是否被判刑,而是能尽快追回自己被骗的钱款;二是侦查机关也会“抱怨”,证据不足为啥不早点说,非要等到报捕了再退回。
正是这起案件,让何娅茜在面对入额遴选的机遇时,毫不犹豫地“扎了进去”。
2014年3月,湖北省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省份。同年12月18日,湖北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获得中央政法委批复同意。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湖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案定额”“以职能定额”相结合的原则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综合运用司法办案“大数据”,对全省130个检察院员额需求进行逐一测算,实行“一院一策”、精准配置,重点向基层和办案任务重的检察院倾斜。
与此同时,湖北省检察机关严格遴选员额,实行全员选任、综合考评、专业必选,在坚持政治标准基础上,突出专业化导向,增加遴选委员会面试环节,发挥专业审查的实质把关作用,保证入额检察官政治素质、办案能力、职业操守过硬。
湖北省检察机关还严把领导干部入额条件和程序,明确所有参加入额遴选的领导干部均要参加考试,并与一线干警一起参加差额考核。
2015年起,湖北省检察机关分三批完成首次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2015年下半年,潜江市检察院启动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
机遇面前,何娅茜既兴奋又紧张。兴奋的是有机会“大干一场”,紧张的是“到底能不能胜任”。
“那时候,我们有个‘入额三问’。”何娅茜笑着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离开师傅,我自己能不能独立办案?过去都是,办案协调搞不定了,找师傅;案件定性拿不准,找师傅;出庭公诉,对面的律师来头不小,也找师傅顶一顶。”
“师傅也入额了,大家在同一起跑线,都是检察官。师傅要对自己的案子负责,不可能再对我的案子负责,怎么办?”
“离开师傅‘这根拐杖’,我站不站得起来、走不走得动、走不走得远?”
庆幸的是,何娅茜有一个好师傅。那时,潜江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常常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交给她办理,让她“抓住一切机会磨炼”。
2014年初,何娅茜承办了一起涉众非法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近6000万元。经检察长指派,她与时任潜江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黄文灿一起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7天里,何娅茜等人与侦查人员一起吃盒饭、画表格、审卷宗、分析证据关联性,逐步弄清涉案的金额及犯罪行为的发展主线,为案件的准确定性和证据资格的完备打好了基础。
该案还组成了专案组,何娅茜等人及时与受害人见面,通报办案进展、做好释法说理等工作。
审查逮捕阶段,该案得到快速办理。案件宣判后,被告人没有上诉,也未发生一起涉法涉诉信访。
正式参加入额遴选考试时,何娅茜与师傅同台竞争,师徒二人通过笔试等程序,均顺利入额。
何娅茜记得,这次入额遴选考试结果不仅在内网公示,还在院里的大屏幕上将所有人的考试结果由高到低进行公布。
“不仅能看到自己的,还能看到别人的;不仅能看到本院的,还能看到全省的。”何娅茜说,这次考试的方式、方法,让很多人感受到了公平公正。
2016年1月,潜江市检察院完成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何娅茜成为该院当年最年轻的入额检察官之一。
手中拥有权力
反而更加谨慎
入额之后,独立办案的何娅茜干劲更足。
2016年8月,潜江市检察院完成大部制改革。何娅茜到公诉部工作并兼任未检部门负责人,专司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18年夏,何娅茜接到了一家舞蹈培训机构教师猥亵儿童案。
“该案难点不在于刑期多少,而在于如何让这样的‘狼师’远离教育行业。”何娅茜说,办理未检案件,她总是能感受到身为检察官和身为人母的双重使命。
作为承办检察官,何娅茜认为,对犯罪嫌疑人之后继续从事教育行业应当作出一定的禁止和限制。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修正案第一条就明确:“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看到这条规定,何娅茜准备在这起案件的检察官量刑建议中明确提出“从业禁止”。
为稳妥起见,何娅茜向上级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咨询,发现在汉江地区尚没有判处“从业禁止”的案例。
“虽然没有先例,但我没有理由不去做。”何娅茜说,发表公诉意见时,她明确提出了“从业禁止”的意见。
这一意见,最终被潜江市人民法院采纳。案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对有期徒刑部分表示服判,但对“从业禁止”部分不服,提起上诉。
何娅茜向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的有关负责人详细报告了自己作出“从业禁止”量刑建议的考虑。
此案经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维持一审判决。该案也成为汉江地区首例判处“从业禁止”的案件。
“如果不提‘从业禁止’的意见,这个案子在主要的量刑建议上不算错,也不会出错;提了‘从业禁止’,就有可能出现被告人上诉等情形。”何娅茜坦言,她当时做好了可能影响办案效率的准备。
何娅茜很庆幸,司法体制改革,让检察官有了更多自主办案的权力。
记者从湖北省检察院了解到,在全面落实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该省检察机关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全面聚焦“会办案”,优化权力运行,突出司法责任制主旨,制定下发八大类10项配套制度,推动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湖北制定出台了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不同层次、不同业务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的权限划分,将300余项权限授权给检察官行使,让检察官成为办案主体。
按照《湖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权力清单》规定,一般案件的起诉(量刑建议),由检察官决定。
手中握有主诉权,何娅茜反而更加谨小慎微,对自己业务能力的要求到了“魔怔”的程度。
“我们办理的是刑事案件,关系到一个人的一生、一个家庭的命运。”站在刑事案件进入检察环节的第一道关口,何娅茜努力做好“把关人”。
有一个流窜潜江、仙桃、汉川等地多次实施抢夺且数额巨大的3人犯罪团伙,公安机关抓获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另一名嫌疑人黄某在逃。
审查完案卷,何娅茜认为,黄某应属同案犯。“如果不能在7天内作出是否追捕的结论,可能就要眼睁睁看着嫌疑人逃脱法律制裁。”
证据单薄、时间紧迫,何娅茜连夜反复审查卷宗细节,根据到案嫌疑人的供述制定提审提纲,巧妙寻找犯罪嫌疑人供述中的逻辑漏洞,识破了二人意欲包庇黄某的谎言,最终向公安机关发出决定逮捕文书。
黄某被抓捕到案,最终获刑10年。
该案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监督“另案处理”典型案例,该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文书。
“只有业务过硬,才有能力去理解、适用法律。”何娅茜认为。
打开何娅茜办公室的文件柜,可以看到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荣誉证书和奖杯:青年岗位能手、先进检察官、十佳中层干部、全省未检业务竞赛一等奖、湖北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业务能手”、湖北省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优胜辩手”、湖北省检察业务专家……
刑检业务时间紧、任务重,加班加点是常态,但只要有片刻闲暇,何娅茜便一头钻进书海,认真研究检察理论。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她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无一起冤假错案。
转变角色定位
融入社会治理
“检察官不应仅仅满足于做好一名追诉者,更应努力向社会关系修复人、诉源治理参与者转换。”随着政法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何娅茜对自身角色的定位有了更深的理解。
为最大限度减少对遭受性侵害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何娅茜带队代表潜江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中心医院、市心理服务咨询机构协商,探索建立“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机制,大幅缩短了未成年被害人参与诉讼的时间。
在潜江市检察院党组支持下,何娅茜还推动在院内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同时发动全院青年干警组成法治巡讲团,首次实现“法治进校园”学区全覆盖。
办案之余,何娅茜总是活跃在校园里。“不是在讲课,就是在去讲课的路上。”那时,同事们总是这样调侃她。
“对小学一年级到三年级的学生,我们一般以通俗的动画讲述人身自护的知识;对高中生,我们就会加入一些专业的法律知识。”何娅茜精心打磨系列课程,从讲稿写作、PPT制作到课堂互动游戏、动作设计等,她都倾注了大量精力。
“你要是有新的职业规划,可以考虑来做老师。”有的学校校长看过何娅茜的法治课,忍不住赞叹道。
如今,潜江市检察院法治巡讲团已走进全市248所中小学,围绕防范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等主题,累计为80万人次进行法治宣讲;强制报告制度、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业已成熟,已对近年来全市2580余名新招录的教职员工进行了相关记录查询。
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何娅茜对检察官全身心投入、推动社会治理有了更进一步的迫切感。
她主动请缨,受命担任潜江市检察院扫黑办主任,将“深挖彻查”的原则贯彻到底。“对涉案人数众多且时间跨度大的犯罪案件,如果不坚持深挖彻查,极易导致对黑恶势力不能打准打实。”何娅茜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潜江市检察院共追捕18人,追诉漏罪、漏犯13人,移送“保护伞”和犯罪线索30余条,使8人受到法律和党纪政纪处分。其间,何娅茜还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甄别非涉黑涉恶成员5人。
为“打财断血”,何娅茜等人逐案提出对“黑财”的处理意见,引导侦查机关“按图索骥”,查封扣押冻结1.8亿余元财产,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11家单位在社会治理与单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何娅茜与潜江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到各单位走访,深挖行业监管漏洞。
2021年,潜江市检察院被评为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同年年底,何娅茜被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彰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
何娅茜还通过多种形式影响更多人。近年来,她应上级院指派和公安机关邀请,多次针对侦查活动监督实务、重罪案件办理要点等内容介绍办案经验。
2021年,何娅茜成为潜江市检察院青年干警成长工程的常驻讲师、刑事检察业务内训班班主任。她精心设置培训主题,同时结合湖北省检察院部署的“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组织青年干警常态化开展案例研讨,让青年干警不断更新检察办案理念,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每个案件的背后,反映的都是民生民情、社会关系、社会稳定,不能仅仅满足于把案件办结,还要让案件办理发挥最大社会效应,促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课堂上,何娅茜总是将自己对检察官职能的理解倾囊相授。
感受改革之力
提高办案质效
接受记者采访时,何娅茜不止一次提及自己是“司法改革红利享受者”。回望来时路,她说自己“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改革之力”。
2021年8月,33岁的何娅茜被任命为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检察官(副科级)。
“如果不是全身心投入改革大潮,充分运用改革成果努力奋斗成长,那么很难想象她能在这个年龄成为基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负责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改革前,曾有检察官在基层检察院工作岗位上干了30多年,直到退休都未能享受到副科级待遇。
通过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等一系列举措,湖北省检察资源配置更加科学、检察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一线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强。
来自湖北省检察院的数据显示,改革后,全省检察机关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岗位,一线办案力量较改革前增加18%,形成了以检察业务工作为重心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全省检察官平均年龄下降2岁,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比例提高1.6%,5年以上业务工作经历比例提高11%,检察官队伍呈现出中青年多、办案骨干多、文化程度高的特点。
“理论功底更扎实、业务素质更过硬的检察人员经遴选成为员额检察官,过去长期存在的检察官入职门槛低、人数多而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湖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谢振中说,改革后,该省市、县两级检察院的高等级检察官职数比例大幅度提升,打破了基层检察官职业发展的“天花板”,形成了激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的正向效应。
作为部门负责人,何娅茜不仅要带头办案,还要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指导和监督。
2021年,潜江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名检察官承办一起正当防卫案件。最初,承办检察官有些拿不准,是否能定性为正当防卫,遂向何娅茜建议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共同讨论。
检察官联席会议上,何娅茜认为该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但也有检察官提出不同意见。此案后经分管检察长、检委会讨论,最终认定为正当防卫。
“我现在既要当好战斗员,又要当好指导员。”何娅茜说,司法责任制让检察官争先进位的意识更强、责任也更重。
在湖北,司法体制改革后,“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理念深入人心,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极大地释放了检察“生产力”。
数据显示,改革以来,湖北基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自行决定的案件占比达75%,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4.15%,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3.51%,一审判决上诉率下降至3.42%,诉讼效率大幅提升。
在一线办案愈久,何娅茜对如何在体制机制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愈加充满期待。
2019年,落实湖北省检察院关于“智慧检务”建设的工作要求,潜江市检察院着手推动检察业务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建成包括远程提讯系统在内的多个信息化实战平台。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来袭。何娅茜等人运用远程提讯系统等进行办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稳妥有序。
如今,湖北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正在全面提质增速。湖北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提出“以线上运行倒逼司法责任制运行”的改革思路,升级改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把新的办案机制嵌入信息化系统之中,保证司法责任制运行有载体、可检验、能监督。
按照“好用、管用、实用”的思路,湖北检察机关大力推进科技信息综合工程和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检察项目“两个工程”建设,13个智慧辅助应用纳入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适配软件,智慧公诉系统入选全国“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
在检察业务数据系统支撑下,何娅茜感觉自己更像一个“企业负责人”:每个月召开部门数据分析会,对每名检察官、每个办案组的业务数据进行分析,有没有达到平均值,找出问题短板、提出解决办法,“就像企业的KPI绩效考评一样”。
“考核考评成为影响司法办案的指挥棒,办案检察官有压力、更有方向。”何娅茜说。
谈及对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期许,何娅茜希望能有对检察官更为科学的考评和调整机制。
“干部能上能下,检察官也应该实现能进能出。同时,围绕指导办案这一目标科学设置检察官考评机制,让每个人在每个岗位上都能发光发热,最终让人民群众对改革成效看得见、摸得着、有感触。”何娅茜说。
本报记者 刘志月
本报通讯员 邓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