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网
  • 原创
  • 青岛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党建
  • 辟谣
  • 公益
  • 经济
  • 房产
  • 教育
  • 健康
  • 信网视频
  • 直播服务
  • VR全景
  • 广告刊例
  • 手机版
社会与法
搜索
关闭
首页 平安中国 政法新闻 社会与法 普法讲堂 法律问答 律师在线 知名律所 法律文书 青岛政法
首页 > 社会与法

让网络购物不再遭遇退货难

2021-12-30 08:27:32 来源: 法治日报
x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让网络购物不再遭遇退货难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分别就合同权利义务、网络消费欺诈、网络直播带货等作出一系列规定,其中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引发关注。

网购丰富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给消费者提供便利和实惠,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网络消费欺诈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特别是“退货难”让许多消费者颇感烦恼。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反悔权”,即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这是在非实体店购物无法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情况下,法律给予消费者的一种特殊保护。

“七日无理由退货”并非没有条件,而是要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这一规定。现实中,一些网店经营者在商品说明页面标注“此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拆封后不退货”等字样,甚至有经营者认为网购商品的外包装已被拆封,不算完好而拒绝退货,由此引发诸多消费纠纷。

拆封是消费者查验商品的前提,不论是线下购物,还是线上购物,消费者都有查验商品的权利。此次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司法解释,针对经营者以拆封为由拒绝退款的行为,表明了不予支持的态度,明晰经营者的责任底线,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反悔权”。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市场经济永恒主题,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司法保障。期待征求意见稿经过法定程序后尽快出台并施行,让消费者网络购物不再遭遇退货难。

李英锋

分享到

平台认证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请准确描述您遇到的问题,内容不能为空

图片上传

  • 添加
    图片

温馨提示:

  • 1、(可选)最多上传5张图片,请上传与您咨询问题相关的图片,图片信息保密,仅您与律师登录后可见
  • 2、如上传时出现问题,请使用现代高级浏览器浏览(如chrome)进行上传,IE10以下请双击上传按钮进行上传
《免责声明》
立即提交
普法讲堂 更多>>
一文了解 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 预付式消费退卡时 赠送金额部分能否要求退还?
  • 代付款约定不等于债务转移 法院判两企业共同承担债务
  • 在支付宝网购咖啡净含量缩水 法院驳回顾客索赔请求
  • 以案说法:代付款约定不等于债务转移 法院判两企业共同承
  • 以案说法:线上培训服务存争议 登高而歌被判返还学员2000元
  • 以案说法:夸大变现渠道 “登高而歌”因虚假宣传被判退费
法律问答 更多>>
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这些变化很重要!
  • 销售过期食品发个声明就可以概不负责?
  • 可以按照悬赏广告索要报酬吗?
  • 律师解读:明星参演电影涉投资诈骗案,要负连带责任吗?
  • 公司性质变更 原股东可否债务免责?
  • 房子拆迁,已外嫁的妹妹有没有份?
  • 汽车被暴雨冲走丢失能获得全额赔偿吗?
专题策划 更多>>
  • 暖流入户在即 青岛保障市民温暖过冬-信网专题
  • 大哉孔子·和合共生——2025中国国际孔子文化节-信网专题
  • 海上生明月 在青岛共赏中秋美景-信网专题
  • 起底那些仍在收割的网贷平台-信网专题
  • 桥下变身停车场 青岛以“微更新”激活闲置低效空间 - 信网专题
  • 打造宜居城市 青岛多项政策助推房地产健康发展 - 信网专题
  • 新港湾新力量 青岛为新就业群体开了这些“挂”-信网专题
  • 螺号响起时 开启青岛人的“海味狂欢”-信网专题
  • 海誓山盟·浪漫青岛—甜蜜经济全景图-信网专题
关于信网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