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大队四流中路中队中队长 周义新
长期以来,“马路市场”问题一直是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的一个顽症,它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而且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马路市场”的存在导致部分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甚至是机动车道被占据,妨碍了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极易发生交通堵塞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为此,李沧大队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为契机,加大了对“马路市场”违规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极大程度的减少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了辖区交通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现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一下“马路市场”违规占道经营的成因、危害及治理对策。
一、“马路市场”存在的原因
(一)市场规划先天不足,造成“马路市场”多而杂。计划经济年代,城市不存在“马路市场”问题,当市场经济大潮滚滚而来时,城乡需求大、商贩多、市场少的“先天不足”的矛盾就凸显出来。一方面是居民一日三餐的食品、副食品和日用小工业品需要从农贸市场购买,市场强大的需求吸引着商户;另一方面是个体商户随着改革开放在大量发展,众多商贩急需相应的经营市场;再一方面贸市场少、布局不合理,中心地带居民密集的区域没有专业规范的市场。因此,集贸市场和城乡建设不同步,市场布局不合理的等先天问题,是“马路市场”形成的一个重要的客观原因。
(二)市场经营者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我市城乡农村人口流量大,且城乡多数固定与非固定经营者也是来自农村的农民,缺乏环保意识和规范意识、法制意识,仍习惯于沿街摆摊的旧传统,由于对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规范标准、行为准则都认识不够,因而对市场规范管理产生一些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的现象。当“马路市场”严重影响交通时,市民埋怨管理人员没有严管;当管理人员处罚马路市场的摊贩时,一些居民有指责管理员对做小生意的摊贩管的管的太严,形成了不良的循环,对违规占道经营违法行为的整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长期以来,“马路市场”上的摊点大多是农民携带自家生产的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到人员稠密的地方随意交易,且摆摊地点不固定,流动性强,给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马路市场”见效快。由于目前贸易市场硬件建设相对滞后,没有一个合理的布局结构,不能满足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正常购买需求,也不能给摊贩们提供必要的经营场所,致使商贩向市政道路发展,形成违章占道,城乡道路的长时间拥堵多数是由于“马路市场”造成的。“马路市场”不受经营方式的限制,也不用对经营场地投资,马路摊贩投资少、见利快、收入可观,自由方便,由于马路摊贩以其简便快捷的服务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交通参与者欢迎,因此有发展增多的趋势。
(四)部门不协调,管理不到位。治理“马路市场”问题,涉及到城建、交警、工商、公安、卫生等多个管理部门,必须协调行动,综合整治,而“马路市场”管理长期以来也是工商、税务、交通等单位的薄弱环节,使马路摊贩有利于逃避各种税费、获得较高利润,因此它具有一定的“生命力”,有的部门重收费轻管理,造成摊主错误地认为“只要交钱就可摆摊”,更加助长了“马路市场”继续向上增加,难以抑制的趋势。
二、“马路市场”的危害性
(一)影响交通秩序,降低通行效率。“马路市场”的特色就是哪里车多去哪里、那里人多去哪里,再加上城乡居民停放的汽车、电动车、摩托车,使原本宽敞的道路变得异常拥挤,严重影响了通行效率,尤其是在早晚高峰期间更容易造成交通拥堵,更容易滋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部分摊主交通意识淡薄,越是交通拥挤的路口和路段以及高峰时间越是商贩云集,由于“马路市场”中交通违法行为多,加之道路旁的摊位严重影响驾驶人视线,分散其注意力,为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并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重特大交通事故,会进一步加剧交通秩序的混乱局面。
(三)引发群众不满。由于马路市场经营者盲目摆设,不讲商业规范,影响了交通秩序,妨碍了交通安全,便引发了群众的强烈不满,从而将矛盾指向转向交警部门,严重影响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三、占道经营的治理对策
(一)合理规划市场,源头治理违规占道经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当地居民生活进行实地调研,制定合理的长期交通规划。在合理地段设立集市和市场,立足现有条件,在现有的“马路市场“周围增设农贸市场;在新建居民区提前规划出农贸市场,为农副产品的交易创造足够的场所,从根本上杜绝“马路市场”。例如,李沧区永清路早晚市的“海鲜车”、“水果车”,振华路维客广场傍晚的“夜市”,以上两处马路市场的违规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畅通行,为此,大队积极采取措施,联合交通、工商等部门,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对两处“马路市场”进行了综合整治,保障了辖区两条省道安全畅。
(二)加强综合研判,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随着公路沿线的经济发展,道路车流量逐步增加,交通形势日趋复杂,交通安全设施、科学管理水平和管理手段与现代道路交通的需求差距越来越大,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因此要求政府有关单位及交警部门清醒的认识到“马路市场”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追性,不等不靠,多措并举,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最大限度的增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采取有效而有力的措施,尽可能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密切协调配合,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力度。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道路沿线各类占道经营违法行为的长效管理,加大巡逻和监管力度,采取定时定点巡逻的方式,对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和有效劝离。同时,为防止占道经营违法行为出现阶段性反弹,交警部门要主动和城管、工商等部门进行深入的沟通对接,各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形成多警种、多部门协同作战的联合治理局面,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对占用道路主次干道,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要组成临时联合执法队伍,依法严肃处理。
(四)狠抓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除此之外,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通过出动宣传车、举办宣传公益活动等形式,经常性的向群众以及业主宣传违法占道经营的危害性,深入宣传交警部联合各执法单位集中治理占道经营违法行为的措施,大力宣传《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通告、整治内容和要求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力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形式,形成严格管理“马路市场”的良好氛围,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