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能动履职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
赵文静
过去的一年,天津检察机关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健全未检专门办案组织,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实现了对未成年人全程、全面、有效的司法保护。
同时,天津检察机关对涉案未成年人实现社会调查全覆盖,联合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推动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根据个案不同情况和监护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引导、帮助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家庭教育。2022年,天津检察机关共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复学156人次,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53份。
2023年,天津检察机关将持续统筹推进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通过检察履职,进一步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相融与共、整体落实,真正实现“1+5>6=实”。
天津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坚持预防为主、惩罚为辅,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高精准帮教实效,降低未成年人诉前羁押率。
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观护基地发挥实质性作用,在全市已有18个观护基地的基础上,拓展完善观护基地建设。联合爱心企业,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继续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等,将工作前、后延伸,积极融入“六大保护”之中,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数量和质效。未成年人文身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文身问题和监管缺失问题,检察机关将通过公益诉讼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
持续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健全完善“一站式”取证、救助协作机制,解决未成年被害人因多次询问、反复询问遭受“二次伤害”问题,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
切实将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到位。2023年将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市、区两级卫健部门沟通、协调和法治宣传工作,督促做实反向审视、“每案必查”,对不报告严重后果的依法监督追责。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查询范围,在对新入职人员开展查询的基础上,对在职人员开展定期查询,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自觉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治课、社团辅导、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服务活动。推动244名检察官法治副校长能动履职,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协助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与天津市“扫黄打非”办等单位联合组织2023年“扫黄打非”进校园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天津市中小学生“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推荐未检检察官为“护苗”工作站试点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推荐检察官录制“开学寄语”,拟在相关渠道发布。
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全时空”未成年人智能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实际加大对学校教职员工的法治宣传力度,提升学校教职员工的法治思维和素能,最大化提升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效果。
(作者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 本报记者 张驰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