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构建全周期全链条全过程的监管机制
青岛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刘丽丽
本报7月20日讯 我市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围绕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构建全周期全链条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水平。我市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书被评为全省优秀合法性审核意见书,2个案例入选全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案例。
规范制度建设,构筑闭环管理“制度链”。坚持制度先行,修订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围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决定、公布、备案、评估、清理及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规范。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入法,在《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明确涉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完善公众参与,规范征求意见的方式、时限和意见反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规范性文件送审材料目录清单,编印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核意见、评估报告等参考模板,规范相关格式文本,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的规范化、标准化。
优化管理流程,打造工作提质“助推器”。推动规范性文件智能化管理,开发应用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网上办”,完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推动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评估,强化对制度措施合法合规、预期效果、出台时机等评估分析。借力“外脑”,引入专家、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评估论证,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部门协同、工作联动,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动态跟踪,完善实施后评估与清理的统筹。坚持定期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2020年以来,先后制定、修改和延期6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35 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严格审查标准,守好监督管理“责任田”。总结新形势下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规律和特点,编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指引,细化10个方面近40项实务操作规定,解决规范性文件“审什么、怎么审”的问题。编制合法性审查案例,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学,提高审查能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围绕制定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形式“五要素”进行审查把关,在坚持法治原则的基础上,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把握改革创新等实际需求,妥善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对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报,及时纠正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