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市公安局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载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建议办理和落实,努力实现建议提案办理落实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双提升。年内,共收到上级交办建议提案93件,其中建议47件,提案46件。市公安局严格规范标准,逐件办理落实,并及时面复代表、委员,办复率100%。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挂牌督办,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亲自调度,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要求切实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高质量按时办结。全市公安机关树牢以民为本理念,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发展思想,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放在全市公安工作大局中谋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制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公安局建议提案责任分解表》,按照“条线牵头、属地落实、一议(案)一策、对账管理”的要求,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清单化、项目化推动落实。以承办单位领导包案为核心,各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人负责具体办,确保每一件建议“专人包案专人负责、专人落实专人办”。
二、创新办理模式,提升工作质效
坚持“三个结合”,创新模式、转变作风、提升质效,着力解决好代表委员高度关注及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高办理工作落实率和满意率。一是坚持建议提案办理与创新工作机制相结合。将“代表委员满意”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标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针对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采取邀请座谈、走进办理工作现场等形式,详细了解其真实意图,进一步明确办理思路,第一时间反馈公安工作的机制做法和改进措施,建立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办理关系。二是坚持建议提案办理与严实工作作风相结合。明确提高“落实率”“满意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严实工作作风,杜绝“文来文往”和“重答复、轻落实”现象。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制定计划,分阶段分步骤解决,并及时向建议代表或提案人反馈进展;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向建议代表或提案人说明情况,争取理解支持。三是坚持建议办理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内容,对代表委员集中、反复提出的建议提案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类问题,形成建议提案办理与公安业务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
三、规范办理模式,强化督导检查
严格按照《青岛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细则》认真落实办理、答复、二次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切实提升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明确工作分工。按照分工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明确任务职责、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效。二是规范办理流程。坚持“先沟通、后办理、再面复”的办理流程。办理前,第一时间与代表、提案人沟通交流;办理中,主动邀请参与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办理完成后,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面复,做到应见尽见、互通情况、增进共识。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办台账,实时调度、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对措施不落实、办理质量差的承办单位实行全局通报,限期整改,并纳入综合质效评估。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抬高站位标杆,严实责任作风,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不断优化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持续增进公安机关与代表委员的密切联系,为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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