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文明养犬行为
维护社会良好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和文明形象
八大湖派出所开展宣传劝导
巡查收容等工作
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养犬
将犬只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
“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携犬出户的,须为犬只束牵引带,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城市街头,八大湖派出所民警向养犬居民面对面普及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文明养犬注意事项及办理养犬登记等常识,也提醒广大居民,外出遛犬必须牵狗绳,切实做到文明遛犬。
在深入走访辖区小区院落开展宣传的同时,通过召开社区物管会议,邀请各小区物管配合,梳理掌握养狗住户名单,在业主群内推送文明养犬相关规定,借助社区物管力量,向群众宣传狗证办理事项。同时,主动联系街道办事处,在街道办群众办事办证专栏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狗证的办理流程,通过前台工作人员,向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规范养犬“一对一”宣传。
“以前带孩子在社区玩耍,有时候会被突然窜出来的狗吓一跳,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后,小区环境变好了,大家文明养犬的意识也在提高。”居住在太湖路的市民张先生说,“牵狗绳出门,养狗办证,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也是文明养狗的基本素养。”
为了倡导文明、规范养犬
八大湖派出所
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
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开展巡逻巡查
对发现的无证养犬、遛犬不牵绳
犬吠扰民等不文明行为
及时制止并劝说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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