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模式以来,有效预防因事故现场撤除不及时,而引发的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极大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置效率。据统计,截至11月15日,青岛公安交警部门共线上视频处理轻微交通事故12937起,每起轻微交通事故平均处理时间为11分钟,“视频快处”数已经占到同时间段轻微交通事故快处数的40%以上,视频快处轻微交通事故方便快捷,越来越得到市民群众的认可。
今年6月1日起,公安部推出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作为其中一项便民新举措。青岛市作为全国第二批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试点城市,今年10月1日开始,青岛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区实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模式,10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视频快处”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据了解,“视频快处”适用条件是,每天7时至19时,在青岛市辖区全域。
适用情形包括:1、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和人员轻微伤的,机动车方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应当承担事故责任的;3、机动车发生单方事故造成他方财产损失,有物损负责人在现场的。
“视频快处”轻微交通事故共分7个步骤
1. 发生事故时,当事人通过“交管12123” APP 和“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事故视频快处”模块,进行视频报警;
2. 发生事故时,当事人未下载“交管12123”APP的,民警通过短信平台给当事人手机发送短信链接,当事人点击进入链接后,进行视频报警;
3. 视频接入时,当事人点击“视频报警”按钮后,呼叫等待公安交管部门接警人员接听,接警人员接听后进入双方视频通话。当事人持手机切换前后摄像头,在接警人员指导下配合远程取证。证据固定和信息采集由接警人员远程完成;
4. 撤离现场时,接警人员完成证据固定和信息采集后,“交管12123” APP将推送撤离事故现场提示信息,当事人应当及时撤离,避免交通拥堵;
5. 以短信告知当事人方式,民警根据视频通话采集的证据信息,确定各方过错行为和事故责任已完成认定。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当事人事故认定结果;
6. 可以查看进度,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的【网办进度】查看电子版交通事故认定书;
7. 可以查看定责结果,点击“事故详情”查看定责结果及事故照片。右下角点击“查看电子文书”,即可查看交通事故认定电子文书。
警方提示
当事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处理。
一是直接联系所属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理赔员的指引下,完成事故处理相关事宜;
二是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后,通过交管12123进行事故处理的相关事宜;
三是使用“视频快处”,要先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在事故车后50米至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做好现场安全警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完成“视频快处”流程。
处理完后,应立刻撤离现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和引起交通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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