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感谢即墨区仲裁院的公正调解,你们的工作效率真实太高了,要不是你们这么迅速的尽职尽责协调,我们真不知道啥时才能拿到这笔血汗钱。”2020年8月21日下午已经7点多,在仲裁员的尽心尽力调解下,青岛某模具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顺利结案。青岛某模具公司刘某等16人,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资及经济补偿等共计60余万元,激动之情难以言表。
原来,今年新冠疫情发生以后,青岛某模具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订单减少面临经营困难,导致拖欠16名职工工资等。2020年7月27日,区仲裁院接到该公司员工共计16人的立案申请后高度重视,依法经审核后予以当场立案。立案后该案件仲裁员多次到该单位调查案件、讲解法律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经仲裁员则耐心劝说调解,对双方进行了相关法律政策的细致解释后,该企业负责人终于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意见,当场同意支付职工的相关劳动报酬等,使得该劳动争议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近年来,区仲裁院始终把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突出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依法强化调解在争议处理中地位和作用,针对劳动争议中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更多采用调解方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通过不断规范、改进调解仲裁各流程的工作标准,优化裁审程序等措施,缩减案件审限。二是实行“严格审查、审慎立案、依法裁决”原则,规范从立案到结案各环节的仲裁流程。对于书写规范、请求明确、劳动关系明确的申请,当即办理立案手续,连同开庭通知等文书一并当场送达劳动者,远少于法律要求的5日内作出立案决定并送达申请人的相关要求,有效的提升了劳动仲裁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