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9年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去年,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346件7430人,同比分别上涨31.5%、24.3%;提起公诉5433件11003人,同比分别上涨21.9%、32.2%。
这些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最多,批捕3925件6648人,起诉4919件9979人。此外,批捕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等侵犯著作权类犯罪266件480人,起诉226件503人;批捕侵犯商业秘密罪44件63人,起诉41件90人。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说,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综合运用提出加大禁止令、从业禁止、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适用力度等量刑建议,提高违法犯罪成本,提升刑罚威慑力。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及时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立案不当、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问题,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去年,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54件175人;经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1件139人,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05件145人;经检察机关决定,向法院提起抗诉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8件,改判52人。
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模式。北京检察机关建立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制度,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后,认为有必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以检察意见书的形式将案件移送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上海检察机关探索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制度,权利人可以参与审查逮捕公开听证、庭前会议、庭审等诉讼环节,充分主张合法权益;深入探索检察机关参与促成侵权人向权利人合理赔偿机制,目前已合计赔偿1.2亿余元。
最高检还发布了2019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记者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