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王玉君:全省法治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已明确,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8月25日,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做客大众网·海报新闻直播间,围绕“服务中心大局 打造法治山东金招牌”进行访谈,并且就“十四五”时期法治山东、法治社会建设和群众关切的问题进行解读。
明确推进全省法治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
“如何紧密结合山东实际,谋划好、推进好、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是我们谋划和推进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王玉君在访谈中表示,目前省委已经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全省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据介绍,今后将围绕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抓好法治环境的优化提升,抓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抓好法治氛围的营造这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稳步推进全省法治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动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的关键之举。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重点围绕“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开展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等问题。
据悉,省司法厅以证明事项清理来“减数量”,连续三年组织各市各部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全部取消,推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实现证明事项标准、名称和依据等内容的统一,从源头上推动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此外,省司法厅还用告知承诺制来“简程序”,在全国率先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聚焦确定的999项证明事项,在试点期间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58万件,极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明确5类16项任务,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今年以来,山东省司法厅坚持高位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部署要求,提请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清单,明确5大类16项重点任务。
此外,山东省司法厅建立由15个部门单位参加的省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包含29个省直单位、410项证明事项的《通用清单》,明确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列入清单的事项,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特别是对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领域,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事项时需要的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
山东省司法厅还制定印发《山东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通用性工作规程》,规范告知内容、承诺内容、核查要求、办理程序等,为各级行政机关实行告知承诺制提供操作指引,保障这项便民利民举措落地落实。
开展“法治体检”,助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小微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王玉君在访谈中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省司法厅将完善落实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作为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项目来抓,积极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防范、权益维护等法律服务。
据介绍,省司法厅积极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组建法律服务团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依托微信小程序,开发山东律师惠企服务平台,发布16市及各区县法律服务团队的律师专业特长、联系电话等信息,企业有法律服务需求时可咨询律师,若涉及诉讼、仲裁等事项,可自主选择律师代理,促进律师与企业之间线上供需有效对接。同时,全省律师行业以“守初心强信心暖人心·做与党同心同德的人民律师”为主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律师走进企业,宣传民法典,开展“法治体检”等工作。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加大“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宣传力度,让企业负责人养成遇事找法、依法办事的习惯,提升依法治企水平。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联系合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整合多项资源,打造“一站式”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载体。今年,省司法厅在认真总结各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标识、区域划分、设备、项目预算和经费来源。立足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和我省工作实际,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将建设总面积600平方米的“一站式”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王玉君介绍,中心分5个区域,分别为公开服务区、私密服务区、自助服务区(法治宣传教育区)、等候区、办公区。公开服务区共设置6个窗口,分别是法律咨询窗口2个、法律援助窗口、公证窗口、司法鉴定窗口、仲裁窗口各1个,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现场办理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提供司法鉴定和仲裁相关指引服务;私密服务区用于办理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调解等业务;自助服务区放置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触摸屏、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目前,中心基础工程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设施设备采购正在有序推进。
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活动,践行“复议为民”理念
据介绍,山东是全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在改革试点推进过程中,较为彻底的集中了行政复议职权,实现了“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目标,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以来,省司法厅积极践行“复议为民”工作理念,在全省部署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着重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
王玉君表示,省司法厅制定了《山东省行政复议提级管辖工作规则》,对不符合法定办案人数、干预行政行为引发行政复议、干预行政复议办案等三大类7种具体情形实行提级管辖,督促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东营、潍坊、临沂等地市行政复议机构率先在全省开展试点,目前已将县级公安、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行政类行政复议案件纳入行政复议案件提级管辖范围,实践中切实纠正了一批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编制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目录。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目录》,明确由省政府集中管辖并以省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名单;同时,指导全省16个地市全部出台市政府本级被申请人目录,目前省市两级目录共列明被申请人2764个,进一步规范了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方便了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有效保障了群众的行政复议权利。
此外,省司法厅还部署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活动。按照“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应纠尽纠、应赔尽赔”的原则,围绕涉及自然资源、房屋征补、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行政管理领域、对本地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有重大影响、存在群体性风险、涉及群众重大利益、“一人多案”等十大类型案件,加大调解和解力度,推动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