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网
  • 原创
  • 青岛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党建
  • 辟谣
  • 公益
  • 经济
  • 房产
  • 教育
  • 健康
  • 信网视频
  • 直播服务
  • VR全景
  • 广告刊例
  • 手机版
立法追踪
搜索
关闭
首页 平安中国 政法新闻 社会与法 普法讲堂 法律问答 律师在线 知名律所 法律文书 青岛政法
首页 > 法律文库 > 立法追踪

八部门发文: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2020-05-19 11:02:13 来源: 法制日报
x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八部门发文要求: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法制日报——法制网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建斌

为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5月至12月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规范医疗机构各类废弃物的回收处置,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不法分子,斩断医疗机构废弃物黑产业链,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通知》明确整治范围是,全国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生活垃圾处置单位、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以及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废弃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装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或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置不规范;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二是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及时收运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医疗废物的转运和处置不符合要求;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三是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非法倒卖、回收利用和处置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未及时清运、处理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再利用的输液瓶(袋)用于原用途、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等;医疗机构外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脱离闭环管理等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其中地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定期推进工作。结合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指导,督促其规范管理各类废弃物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则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抓紧部署实施。由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监督执法结果,共享监管资源信息,研究推进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地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信息共享,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给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定期组织现场指导和检查工作,了解基层工作进展,协助解决困难问题。必要时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对于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加大对涉及医疗废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强力震慑不法分子和机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分享到

平台认证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请准确描述您遇到的问题,内容不能为空

图片上传

  • 添加
    图片

温馨提示:

  • 1、(可选)最多上传5张图片,请上传与您咨询问题相关的图片,图片信息保密,仅您与律师登录后可见
  • 2、如上传时出现问题,请使用现代高级浏览器浏览(如chrome)进行上传,IE10以下请双击上传按钮进行上传
《免责声明》
立即提交
普法讲堂 更多>>
一文了解 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 课间踢球意外受伤,学校担责吗?最高法发布多个典型案例
  • 回应社会关切 山西“订婚强奸案”审判长答问
  • 商品已拆封,就不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 母亲给女儿相亲私签3万元婚介合同有效吗?不发生法律效力
  • 未休年假 能主张3倍工资补偿吗?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法律问答 更多>>
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这些变化很重要!
  • 销售过期食品发个声明就可以概不负责?
  • 可以按照悬赏广告索要报酬吗?
  • 律师解读:明星参演电影涉投资诈骗案,要负连带责任吗?
  • 公司性质变更 原股东可否债务免责?
  • 房子拆迁,已外嫁的妹妹有没有份?
  • 汽车被暴雨冲走丢失能获得全额赔偿吗?
专题策划 更多>>
  • 高温叠加旅游季 青岛版避暑攻略已上线-信网专题
  • 便捷出行触手可及 青岛一站多点客运网启用-信网专题
  • 凝聚历史 缅怀先烈-信网专题
  • 消费券“硬核”发放 青岛嗨吃狂购享不停!-信网专题
  • 旅游体验+政策留人 青岛应对“流量”有备而来-信网专题
  • 打造本土“专属片场” 微短剧在青岛乘势而上-信网专题
  • 上百位跨国公司领导人聚首 细数“投资中国”里的青岛吸引力-信网专题
  • 琴屿路指示牌挪移 青岛温度渗透城市肌理-信网专题
  • 2025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 - 信网专题
关于信网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