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案说法|公益捐款后,可以反悔把钱要回吗?
案例
某爱心组织与某市一希望小学取得联系,称某企业将组织拍卖会对该学校进行捐助。拍卖会上,该企业法人宣布将向该小学捐赠20万元,当地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仪式结束后,该企业法人以其经济发生困难为由表示要撤销捐献。那么,该企业可以反悔把钱要回吗?
以案说法
可以。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根据该条,本案中企业法人对希望小学的捐赠原则上不可以撤销。但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根据该条,因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者,即便依法不享有任意撤销权,也可以不履行赠与合同中的义务。因此,本案中如果企业法人在订立赠与合同以后发生了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导致生产经营无以为继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