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网
  • 原创
  • 青岛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党建
  • 辟谣
  • 公益
  • 经济
  • 房产
  • 教育
  • 健康
  • 信网视频
  • 直播服务
  • VR全景
  • 广告刊例
  • 手机版
法律问答
搜索
关闭
首页 平安中国 政法新闻 社会与法 普法讲堂 法律问答 律师在线 知名律所 法律文书 青岛政法
首页 > 法律问答

遇到“带货主播”虚假宣传,如何维权?

2022-11-23 13:43:14 来源: 人民网
x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以案说法|遇到“带货主播”虚假宣传,如何维权?

案例

某平台“带货主播”小高在直播间售卖一款旅游卡,声称购买该卡可享受“下飞机都是名牌车接”,并且“一定是纯玩团,没有强制消费”。小明购买了旅游卡,参团游玩过程中,小明发现接送游客的是面包车而非“名牌车”,旅途中还出现多次强制购物。遇到虚假宣传的小明可否维权?

以案说法

可以。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小明购买旅游卡所支出的费用,可以请求旅行社返还;小明参团游玩过程中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有过错的旅行社等赔偿。

分享到

平台认证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请准确描述您遇到的问题,内容不能为空

图片上传

  • 添加
    图片

温馨提示:

  • 1、(可选)最多上传5张图片,请上传与您咨询问题相关的图片,图片信息保密,仅您与律师登录后可见
  • 2、如上传时出现问题,请使用现代高级浏览器浏览(如chrome)进行上传,IE10以下请双击上传按钮进行上传
《免责声明》
立即提交
普法讲堂 更多>>
一文了解 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 预付式消费退卡时 赠送金额部分能否要求退还?
  • 代付款约定不等于债务转移 法院判两企业共同承担债务
  • 在支付宝网购咖啡净含量缩水 法院驳回顾客索赔请求
  • 以案说法:代付款约定不等于债务转移 法院判两企业共同承
  • 以案说法:线上培训服务存争议 登高而歌被判返还学员2000元
  • 以案说法:夸大变现渠道 “登高而歌”因虚假宣传被判退费
法律问答 更多>>
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这些变化很重要!
  • 销售过期食品发个声明就可以概不负责?
  • 可以按照悬赏广告索要报酬吗?
  • 律师解读:明星参演电影涉投资诈骗案,要负连带责任吗?
  • 公司性质变更 原股东可否债务免责?
  • 房子拆迁,已外嫁的妹妹有没有份?
  • 汽车被暴雨冲走丢失能获得全额赔偿吗?
专题策划 更多>>
  •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信网专题
  • 走在前、挑大梁·非凡“十四五”- 信网专题
  • 暖流入户在即 青岛保障市民温暖过冬-信网专题
  • 大哉孔子·和合共生——2025中国国际孔子文化节-信网专题
  • 海上生明月 在青岛共赏中秋美景-信网专题
  • 起底那些仍在收割的网贷平台-信网专题
  • 桥下变身停车场 青岛以“微更新”激活闲置低效空间 - 信网专题
  • 打造宜居城市 青岛多项政策助推房地产健康发展 - 信网专题
  • 新港湾新力量 青岛为新就业群体开了这些“挂”-信网专题
关于信网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