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申请宣告公民死亡民事判决书

2019-03-26
青岛海事法院 (2018)鲁72民特291号
青岛海事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8)鲁72民特291号
申请人:杨梅,女,壮族,1989年8月4日生,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汤华光,荣成明天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申请人杨梅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杨梅称,杨梅与古忠林系夫妻关系,2018年9月9日9时许,古忠林随“辽营渔26026”号船在92渔区6小区附近海域向北航行时失踪,经长时间搜寻未果,申请宣告古忠林死亡。
经审理查明:下落不明人古忠林,男,苗族,1989年2月8日生,户籍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中和营乡锅底塘村35号,公民身份号码:,系申请人杨梅的丈夫。2018年9月9日9时许,古忠林随“辽营渔26026”号船在92渔区6小区附近海域向北航行时失踪。2018年9月17日,山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出具证明证实古忠林已无生还可能。申请人杨梅申请宣告古忠林死亡后,本院于2018年10月23日在《人民日报》发出寻找古忠林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三个月,现已届满,古忠林仍然下落不明。
本院认为,古忠林随船出海期间失踪,经山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出具证明证实其已无生还可能,且经本院发出寻找公告后,古忠林仍然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的法定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判决如下:
宣告古忠林死亡。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张 波
审判员 马卫东
审判员 李俊锋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曲燕军
书记员孙萍

信网法律频道所公布的法律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依法律与审判公开原则予以公开。因网络延迟或系统故障等,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性可能受到影响,仅供参考,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决策依据,信网亦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如您有证据证明该法律文书的状态或效力已发生了改变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等,请 点击此处,下载申请单,并按照流程申请删改。其他任何关于法律频道的问题,也欢迎通过邮箱law@qdxin.cn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