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荣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张平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9-01-14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鲁02民终9629号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8)鲁02民终962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青岛荣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莱西市夏格庄镇驻地。
法定代表人:孙家波,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史洪龙,山东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史英豪,山东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男,1967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莱西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学朋,莱西昌诚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菊红,女,1966年6月14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莱西市。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翟丽英,女,1967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莱西市。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超,男,1994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莱西市。
上诉人青岛荣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晋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被上诉人刘菊红,被上诉人翟立英,被上诉人李超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2018)鲁0285民初647号民事判决,向原审法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11月1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2月20日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荣晋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家波、委托诉讼代理人史洪龙,被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学朋到庭参加了,被上诉人刘菊红、翟立英、李超经本院依法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荣晋公司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原判,改判;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事实与理由:QT40塔吊、350搅拌机系其与**的租赁关系。原审法院判决翟立英、李超承担责任错误。
**辩称,原审法院判决正确,其履行的是职务行为,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刘菊红未到庭,但提交了书面答辩状。其辩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正确,望二审维持原判。
翟立英未到庭,但提交了书面答辩状。其辩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正确,望二审维持原判。
李超未到庭。
荣晋公司向原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刘菊红、翟立英、李超返还钢管38.4米、顶丝216个、十字卡730个、接卡子180个、架子板45板、半桶30个;2.判令**、刘菊红、翟立英、李超偿付截止2016年9月30日的设备租赁费93319.22元,并负担利息;3.判令偿付钢管38.4米、顶丝216个、十字卡730个、接卡子180个、架子板45板、半桶30个从2016年10月1日至实际返还之日的租赁费并负担利息;4.诉讼费由对方负担。
原审法院查明,荣晋公司与李兴福之间存在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关系,**是李兴福的材料员,**与刘菊红是夫妻,翟丽英、李超分别是李兴福的配偶、儿子,2015年6月30日李兴福去世。
2012年7月22日,**从荣晋公司租用40吊塔机一部,租赁期限自2012年7月22日起,每天单价160元,2012年12月7日报停,2013年3月24日租用,2013年6月6日送回。上述租用期间塔吊租金为33920元=160元/天×[138天(2012年7月22日-2012年12月7日)+74天(2013年3月24日-2013年6月6日)]。
2012年7月26日,**从荣晋公司租用350B搅拌机1台,35元/天,租赁期限自2012年7月26日起,2012年9月15日送回。2012年10月21日,**从荣晋公司租用350B搅拌机一台,35元/天,租赁期限自2012年10月21日起,2012年10月31日送回。上述租用期间搅拌机租金为2135元=35元/天×[51天(2012年7月26日-2012年9月15日)+10天(2012年10月21日-2012年10月31日)]。
诉讼中,荣晋公司同意对方关于架子板0.2元/块/天、顶丝0.02元/个/天的租金价格,一致认可钢管租金0.016元/m/天,卡子类租金0.012元/个/天。综合庭审中提交的证据,李兴福租用、返还荣晋公司的其它建筑机具明细如下:

租用明细

 

返还明细

 

 

承租时间

数量

日租金

名称

 

返还时间

数量

名称

合计

未还

2012.4.29

113

0.016

6m钢管

 

 

 

 

 

 

2012.8.25

30

 

6m钢管

 

 

 

 

 

 

2012.4.29-2012.9.11租金6m×113支×0.016/m/天×135天=1464.48

2012.8.25-2012.9.11租金6m×30支×0.016/m/天×17天=48.96

143

 

 

 

 

 

 

 

2012.9.12

105

6m钢管

 

 

2012.9.12-2012.9.22租金6m×(143-105)支 ×0.016/m/天×11天=40.12

38

 

 

 

 

 

 

2012.9.23

29

6m钢管

 

 

 

 

 

 

 

2012.9.23

9

5m钢管

1.5

1.5

2012.9.23-2018.1.18租金6m×1.5支 ×0.016/m/天×1943天=279.79

 

 

2012.5.14

100

0.016

2m钢管

 

 

 

 

 

 

2012.7.12

270

 

2m钢管

 

 

 

 

 

 

2012.5.14-2012.9.7租金2m×100支×0.016/m/天×116天=371.2

2012.7.12-2012.9.7租金2m×270支×0.016/m/天×5天=492.48

370

 

 

 

 

 

 

 

2012.9.8

256

2m钢管

 

 

2012.9.8-2012.9.11租金2m×(370-256)支×0.016/m/天×4天=14.59

114

 

 

 

 

 

 

2012.9.12

111

2m钢管

 

 

2012.9.12-2012.9.22租金2m×(114-111)支×0.016/m/天×10天=0.96

3

 

 

 

 

 

 

2012.9.23

2

2m钢管

 

 

2012.9.23-2018.1.18租金2m×(3-2)支×0.016/m/天×1942天=62.14

1

1

2012.5.14

390

0.016

3m钢管

 

 

 

 

 

 

2012.5.14-2012.6.5租金3m×390支×0.016/m/天×22天=411.84

390

 

 

 

 

 

 

2012.6.6

174

3m钢管

 

 

2012.6.6-2012.8.19租金3m×(390-174)支×0.016/m/天×74天=767.23

216

 

 

 

 

 

 

2012.8.20

61

3m钢管

 

 

2012.8.20-2012.9.11租金3m×(216-61)支×0.016/m/天×22天=163.68

155

 

 

 

 

 

 

2012.9.12

79

3m钢管

 

 

2012.9.12-2013.6.12租金3m×(155-79)支×0.016/m/天×273天=995.9

76

 

 

 

 

 

 

2013.6.13

46

3m钢管

 

 

2013.6.13-2018.1.18租金3m×30支×0.016/m/天×1680天=2419.2

30

30

2012.5.14

10

0.2

3m架子板

 

 

 

 

 

 

2012.7.7

50

 

3m架子板

 

 

 

 

 

 

2012.7.16

10

 

3m架子板

 

 

 

 

 

 

2012.5.14-2012.9.12租金10块×0.2/块×122天=244

2012.7.7-2012.9.12租金50块×0.2/块×68天=680

2012.7.16-2012.9.12租金10块×0.2/块×59天=108

70

 

 

 

 

 

 

 

 

2012.9.13

42

3m板

 

 

2012.9.13-2012.9.22租金(70-42)块×0.2/块×10天=56

28

 

 

 

 

 

 

2012.9.23

20

3m板

 

 

2012.9.23-2018.1.18租金(28-20)块×0.2/块×1942天=3107.2

8

8

2012.5.14

25

0.2

4m架子板

 

 

 

 

 

 

2012.7.7

63

 

4m架子板

 

 

 

 

 

 

2012.7.16

34

 

4m架子板

 

 

 

 

 

 

2012.5.14-2012.9.12租金25块×0.2/块×122天=610

2012.7.7-2012.9.12租金63块×0.2/块×68天=856.8

2012.7.16-2012.9.12租金34块×0.2/块×59天=401.2

122

 

 

 

 

 

 

 

 

2012.9.13

70

4m板

 

 

2012.9.13-2012.9.23租金(122-70)块×0.2/块×10天=104

52

 

 

 

 

 

 

2012.9.23

15

4m板

 

 

2012.9.23-2018.1.18租金(52-15)块×0.2/块×1942天=14370.8

37

37 

2012.5.14

73

0.016

4m钢管

 

 

 

 

 

 

2012.5.14

80

0.016

4m钢管

 

 

 

 

 

 

2012.5.14-2012.6.5租金4m×(73+80)支×0.016/m/天×23天=225.21

153

 

 

 

 

 

 

2012.6.6

74

4m钢管

 

 

2012.6.6-2012.7.1租金4m×(153-74)支×0.016/m/天×26天=131.45

79

 

 

 

 

 

 

2012.7.2

89

4m钢管

 

 

2012.7.11

152

0.016

4m钢管

 

 

 

 

 

 

2012.7.11-2012.8.19租金4m×(152-10)支×0.016/m/天×39天=354.43

142

 

 

 

 

 

 

2012.8.20

91

4m钢管

 

 

2012.8.20-2012.9.7租金4m×(142-91)支×0.016/m/天×18天=58.75

51

 

 

 

 

 

 

2012.9.8

29

4m钢管

 

 

2012.9.8-2012.9.12租金4m×(51-29)支×0.016/m/天×4天=5.63

22

 

 

 

 

 

 

2012.9.12

22

4m钢管

 

 

2012.5.14

300

0.02

顶丝

 

 

 

 

 

 

2012.5.17

20

 

顶丝

 

 

 

 

 

 

2012.7.27

150

 

顶丝

 

 

 

 

 

 

2012.5.14-2012.9.13租金300个×0.02元/个×123天=738

2012.5.17-2012.9.13租金20个×0.02元/个×120天=48

2012.7.27-2012.9.13租金150个×0.02元/个×49天=147

470

 

 

 

 

 

 

 

 

2012.9.14

254

顶丝

 

 

2012.9.14-2013.6.10租金(470-254) 个×0.02元/个×267天=1153.44

216

 

 

 

 

 

 

2013.6.11

175

顶丝

坏24

 

2013.6.11-2018.1.18(216-175)个×0.02元/个×1578天=1293.96

41

41

2012.5.14

100

0.012

十字卡

 

 

 

 

 

 

2012.6.11

1020

 

十字卡

 

 

 

 

 

 

2012.7.11

780

 

十字卡

 

 

 

 

 

 

2012.5.14-2012.7.14租金100个×0.012元/个/天×62天=74.4

2012.6.11-2012.7.14租金1020个×0.012元/个/天×34天=416.16

2012.7.11-2012.7.14租金780个×0.012元/个/天×4天=37.44

 

1900

 

 

 

 

 

 

 

 

 

2012.7.15

300

十字卡

 

 

2012.7.15-2012.9.13租金(1900-300)个×0.012元/个/天×60天=1152

1600

 

 

 

 

 

 

2012.9.14

870

十字卡

 

 

2012.9.14-2018.1.18租金730个×0.012元/个/天×1952天=17099.52

730

730

2012.7.18

120

0.012

接卡子

 

 

 

 

 

 

2012.8.25

60

 

接卡子

 

 

 

 

 

 

2012.7.18-2018.1.18租金120个×0.012元/个/天×2010天=2894.4

2012.8.25-2018.1.18租金60个×0.012元/个/天×1972天=1419.84

180

180

2012.5.29

250

0.016

2.6m钢管

 

 

 

 

 

 

2012.5.31

200

 

2.6m钢管

 

 

 

 

 

 

2012.5.29-2012.7.1租金2.6m×250支×0.016元/m/天×34天=353.6

2012.5.31-2012.7.1租金2.6m×200支×0.016元/m/天×32天=266.24

450

 

 

 

 

 

 

 

2012.7.2

203

2.6m钢管

 

 

2012.7.2-2012.7.15租金2.6m×247支×0.016元/m/天×14天=143.85

247

 

2012.7.16

50

 

2.6m钢管

 

 

 

 

 

 

2012.7.27

202

 

2.6m钢管

 

 

 

 

 

 

2012.7.16-2012.8.19租金2.6m×297支×0.016元/m/天×35天=432.43

2012.7.27-2012.8.19租金2.6m×202支×0.016元/m/天×24天=201.68

499

 

 

 

 

 

 

 

2012.8.20

229

2.6m钢管

 

 

2012.8.20-2012.9.7租金2.6m×270支×0.016元/m/天×18天=202.17

270

 

 

 

 

 

 

2012.9.8

120

2.6m钢管

 

 

2012.9.8-2012.9.27租金2.6m×150支×0.016元/m/天×20天=124.8

150

 

 

 

 

 

 

2012.9.28

127

2.6m钢管

 

 

2012.9.28-2012.10.20租金2.6m×23支×0.016元/m/天×22天=21.04

23

 

2012.10.21

36

 

2.6m钢管

 

 

 

 

 

 

2012.10.21-2013.6.12租金2.6m×59支×0.016元/m/天×234天=574.32

59

 

 

 

 

 

 

2013.6.13

59

2.6m钢管

 

 

2012.7.12

60

 

1.2m钢管

 

 

 

 

 

 

2012.7.12-2012.9.12租金1.2m×60支×0.016元/m/天×62天=70.27

 

 

 

 

 

 

 

2012.9.12

63

1.2m钢管

多3

多3

2012.7.12

230

0.016

1.5m钢管

 

 

 

 

 

 

2012.7.12-2012.9.12租金1.5 m×230支×0.016元/m/天×61天=336.72

 

 

 

 

 

 

 

2012.9.12

107

1.5m钢管

 

 

2012.9.12-2012.9.22租金1.5 m×123支×0.016元/m/天×10天=29.52

123

 

 

 

 

 

 

2012.9.23

28

1.5m钢管

 

 

2012.9.23-2013.6.13租金1.5 m×95支×0.016元/m/天×263天=599.64

95

 

 

 

 

 

 

2013.6.13

95

1.5m钢管

 

 

2012.7.12

31

 

1m钢管

 

 

 

 

 

 

2012.7.12-2012.9.11租金1 m×31支×0.016元/m/天×61天=30.25

 

 

 

 

 

 

 

2012.9.12

20

1m钢管

 

 

2012.9.12-2012.9.23租金1 m×11支×0.016元/m/天×11天=1.93

11

 

 

 

 

 

 

2012.9.23

11

1m钢管

 

 

2012.7.16

8

 

2m架子板

 

 

 

 

 

 

2012.7.16-2012.9.13租金8块×0.2/块×58天=92.8

 

 

 

 

 

 

 

2012.9.13

8

2m架子板

 

 

2012.8.5

30

 

半桶

 

 

 

 

30

综上,至2018年1月18日荣晋公司起诉时,承租方欠荣晋公司上述建筑机具租赁费合计58801.46元,承租方尚有6m钢管1.5支、3m钢管30支、2m钢管1支、半桶30个、接卡子180个、十字卡730个、顶丝41个、4m架子板37块、3m架子板8块未返还,多返还1.2m钢管3支,返还的顶丝中坏24个。
原审法院认为,从双方提交的出库单、入库单、提货凭证、送还凭证看,载明的单位均是“李兴福”,因此,本案承租关系的当事人应为荣晋公司与李兴福,荣晋公司主张**是塔吊、搅拌机租赁合同的相对人与事实不符,对其主张不予采纳。承租人李兴福已去世,在本案承租关系中的义务应由其继承人即翟丽英、李超在各自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荣晋公司要求**、刘菊红承担合同义务于法无据,不予支持。经审查至2018年1月18日荣晋公司起诉时承租方欠租金94856.46元(含未返还建筑机具租金),荣晋公司主张的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的租金93319.22元及未返还建筑机具从2016年10月1日至2018年1月18日的租金,以原审法院审查的租金数额94856.46元为准,对荣晋公司主张租赁物返还后的租金不再计算。对荣晋公司主张的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荣晋公司要求返还钢管38.4米、十字卡730个、接卡子180个、半桶30个,予以支持。荣晋公司要求返还顶丝216个与查明的事实不符,应返还顶丝65个。据查明的事实,应返还4m架子板37块、3m架子板8块。上述租金及利息支付责任、租赁物返还责任均由翟丽英、李超在其各自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一、翟丽英、李超支付青岛荣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租金94856.46元;二、翟丽英、李超支付青岛荣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租金94856.46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之利息;三、翟丽英、李超返还青岛荣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钢管38.4米、十字卡730个、接卡子180个、半桶30个、顶丝65个、4m架子板37块、3m架子板8块;四、驳回青岛荣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刘菊红的诉讼请求。上述一、二、三项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翟丽英、李超承担一、二、三项责任的范围以其各自继承李兴福遗产的范围为限。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原审案件受理费1066元,已减半收取,由翟丽英、李超负担。
二审期间,当事人未提交新证据。
二审经审理查明,在原审法院庭审中,荣晋公司提交《**、李兴福租赁费汇总》显示,QT40塔吊:34080350B搅拌机2135350B搅拌机:5250其他设备租赁费:64719.21。共计106184.21。
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相一致。
本案经调解,未能达成协议。
本院认为,从荣晋公司提供的证据看,承租方显示的系“李兴福队”或“李兴福”,荣晋公司统计租赁费也是将塔吊、搅拌机与其他租赁物放在一起统计的。因此,原审法院认定**系李兴福的材料员,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租赁费由李兴福的继承人在各自继承李兴福遗产的范围承担责任是适当的。上诉人荣晋公司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48元,由上诉人青岛荣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高大海
审判员  朱见晓
审判员  刘歆鑫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  李德军
书记员  隋欣孜
 

信网法律频道所公布的法律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依法律与审判公开原则予以公开。因网络延迟或系统故障等,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性可能受到影响,仅供参考,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决策依据,信网亦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如您有证据证明该法律文书的状态或效力已发生了改变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等,请 点击此处,下载申请单,并按照流程申请删改。其他任何关于法律频道的问题,也欢迎通过邮箱law@qdxin.cn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