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8)鲁0202民初5375号
原告:孟真羽,女,1998年10月17日生,汉族,住青岛市市北区。
被告:青岛有你咖啡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南区闽江二路33号。
法定代表人:蒋德超。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子,男,1986年6月21日生,汉族,住青岛市市南区。
原告孟真羽与被告青岛有你咖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你咖啡)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孟真羽不服青岛市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南劳人仲案字[2018]第452号裁决书诉至本院,本院于2018年8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8年11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孟真羽、被告有你咖啡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叶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孟真羽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孟真羽与有你咖啡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1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有你咖啡支付孟真羽2017年6月16日至2018年5月17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4000元;3、有你咖啡支付孟真羽经济补偿金12000元;4、有你咖啡支付孟真羽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5517.24元;5、有你咖啡支付孟真羽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6日工资2574.7元。事实和理由:2016年1月,孟真羽到有你咖啡工作,工作岗位为店员。第二年,孟真羽晋升店长时工资4000元,有你咖啡保证一年内工资涨到6000元,但以营业额不好为由,实际工资为4500-5000元不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你咖啡未与孟真羽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侵害了孟真羽的合法权益。孟真羽诉至法院,望判如所请。
有你咖啡辩称,1、认可孟真羽与有你咖啡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1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孟真羽主张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已经超过仲裁时效。3、孟真羽主动提出离职,离职原因与是否缴纳社会保险无关。2018年5月17日以后,孟真羽未与有你咖啡联系,有你咖啡并未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4、有你咖啡同意支付孟真羽年休假工资差额2206.89元、工资2390.8元。
本案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一)2016年1月,孟真羽到有你咖啡工作。2018年5月17日,孟真羽向有你咖啡委托诉讼代理人叶子发送微信,内容为“我明天开始先不去了我得去看这些信用卡还有贷款什么的人家有时候得让我去办理我上班也去不了现在特殊时期我就算工作我也没法好好工作你也看到了这也是浪费时间给店里造成麻烦毕竟那些钱对我来说真挺多的我真不知道怎么造成的我也很愁最近我先去忙我的事情了您这边尽快招人吧张笑下周就能回去了这两天就先麻烦一下了要是有什么事的话你发微信给我就行我不接电话了”。此后,孟真羽未到有你咖啡工作。
(二)有你咖啡支付孟真羽工资至2018年4月。工作期间,孟真羽工资标准为4000元/月。
(三)孟真羽向青岛市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1、确认孟真羽与有你咖啡2016年7月15日至2018年5月1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有你咖啡支付2017年6月16日至2018年5月17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4000元;3、有你咖啡支付经济补偿金12000元;4、有你咖啡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5517.24元;5、有你咖啡支付2018年5月1日至5月16日工资2574.7元。2018年7月26日,该仲裁委作出南劳人仲案字[2018]第452号裁决书,裁决:一、确认孟真羽与有你咖啡2016年7月15日至2018年5月1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有你咖啡支付孟真羽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2206.89元;三、有你咖啡支付孟真羽工资2390.8元;四、驳回孟真羽的其他仲裁请求。孟真羽不服该裁决,诉至本院。庭审中孟真羽主张离职原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未休带薪年休假。
本院认为,孟真羽、有你咖啡双方对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1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故对孟真羽的该项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你咖啡未与孟真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规定,有你咖啡应支付孟真羽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孟真羽主张有你咖啡支付2017年6月16日至2018年5月17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4000元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通过孟真羽与有你咖啡委托诉讼代理人叶子微信记录,无法体现孟真羽离职原因与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未休带薪年休假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事项相关,故对孟真羽主张经济补偿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年休假工资差额的问题。经折算,孟真羽2017年度、2018年度应享受年休假天数分别为5天、1天。有你咖啡应支付孟真羽2017年度年休假工资差额1839.08元(4000元/月÷21.75天/月×5天×200%)、2018年度年休假工资差额367.81元(4000元/月÷21.75天/月×1天×200%),共计2206.89元。故,对孟真羽主张有你咖啡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5517.24元的请求,本院予以部分支持。
关于工资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规定,有你咖啡应支付孟真羽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6日期间工资。仲裁裁决有你咖啡支付孟真羽工资2390.8元,有你咖啡并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故,对孟真羽主张有你咖啡支付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6日工资2574.7元的请求,本院予以部分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孟真羽与青岛有你咖啡有限公司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1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青岛有你咖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孟真羽年休假工资差额2206.89元。
三、青岛有你咖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孟真羽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7日期间工资2390.8元。
四、驳回孟真羽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孟真羽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梁玲杨
人民陪审员 郭 晔
人民陪审员 刘林夏
二〇一九年一月七日
书 记 员 王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