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君立视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市北区威森钻石量贩歌汇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9-07-24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鲁02民初759号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鲁02民初759号
原告:福州君立视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59号三山大厦北楼11层06室。
法定代表人:顾新强,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思玮、张娉娉,山东森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市北区威森钻石量贩歌汇,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65号-1。
经营者:逄树宝。
原告福州君立视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市北区威森钻石量贩歌汇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9年6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思玮、张娉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即停止放映并从其点播设备中立即删除《传说中的爱情有没有(KTV版)》、《我爱的人她却不爱我(KTV版)》、《这不就是你想要的结果(KTV版)》、《金钱与爱情(KTV版)》、《情茧(KTV版)》、《你要的只是幸福(KTV版)》、《谁是爱情里的主角(KTV版)》、《爱的感觉(KTV版)》等8部音乐及音乐电视作品;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如下:
通力时代(北京)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力公司)系涉案音乐作品著作权人。2018年8月13日,通力公司向原告出具《授权证明书》,原告经支付权利金,取得通力公司授权作品的独占性专有授权,原告有权对涉及授权作品侵权行为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原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制止、打击侵权和盗版行为,授权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9日。
原告发现被告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涉案作品用于商业经营,在被告经营场所中以卡拉OK点播设备向不特定公众提供涉案作品,供消费者进行放映,被告行为已构成侵权,依法应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综上,原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被告未答辩。
本院经审理查明:通力公司是《传说中的爱情有没有(KTV版)》、《我爱的人她却不爱我(KTV版)》、《这不就是你想要的结果(KTV版)》、《金钱与爱情(KTV版)》、《情茧(KTV版)》、《你要的只是幸福(KTV版)》、《谁是爱情里的主角(KTV版)》、《爱的感觉(KTV版)》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2018年8月13日,授权人通力公司向被授权人原告出具《授权证明书》,通力公司将其享有著作权的音乐电视作品《传说中的爱情有没有(KTV版)》、《我爱的人她却不爱我(KTV版)》、《这不就是你想要的结果(KTV版)》、《金钱与爱情(KTV版)》、《情茧(KTV版)》、《你要的只是幸福(KTV版)》、《谁是爱情里的主角(KTV版)》、《爱的感觉(KTV版)》授权给原告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占性的行使,包括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出租权、卡拉OK服务等授权。
2018年12月27日,原告委托代理人陈菲申请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对其在被告处所点歌曲通过“可信时间戳-权利卫士APP”进行可信时间戳认证,固化保全取得的电子数据。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出具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证明和记载了取证人、取证地理位置、证据文件的hash以及认证时间等。庭审中,合议庭通过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www.tsa.cn”网站对原告提交的电子数据(光盘)证据的内容进行了验证,电子数据文件所载内容与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www.tsa.cn”网站相关内容相符。电子数据(光盘)记载陈菲在被告处所点歌曲包括《传说中的爱情有没有(KTV版)》、《我爱的人她却不爱我(KTV版)》、《这不就是你想要的结果(KTV版)》、《金钱与爱情(KTV版)》、《情茧(KTV版)》、《你要的只是幸福(KTV版)》、《谁是爱情里的主角(KTV版)》、《爱的感觉(KTV版)》。
经庭审比对,电子数据中的《传说中的爱情有没有(KTV版)》、《我爱的人她却不爱我(KTV版)》、《这不就是你想要的结果(KTV版)》、《金钱与爱情(KTV版)》、《情茧(KTV版)》、《你要的只是幸福(KTV版)》、《谁是爱情里的主角(KTV版)》、《爱的感觉(KTV版)》等8首MTV歌曲与原告享有复制权、放映权的《传说中的爱情有没有(KTV版)》、《我爱的人她却不爱我(KTV版)》、《这不就是你想要的结果(KTV版)》、《金钱与爱情(KTV版)》、《情茧(KTV版)》、《你要的只是幸福(KTV版)》、《谁是爱情里的主角(KTV版)》、《爱的感觉(KTV版)》等8首MTV音乐电视作品完全相同。
原告委托代理人陈菲在申请可信时间戳认证时的消费过程中取得的银联商务小票上显示商户名称为市北区威森钻石量贩歌汇。
以上事实有《通力时代MV音乐精选合辑》及DVD光盘、《通力时代经典合辑》及DVD光盘、北京市中信公证处(2018)京中信内民证字16861号公证书、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电子数据光盘、银联商务小票、消费明细单在案佐证。上述证据经审核,可以采信。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复制权、放映权等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财产权。
原告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取得了《传说中的爱情有没有(KTV版)》、《我爱的人她却不爱我(KTV版)》、《这不就是你想要的结果(KTV版)》、《金钱与爱情(KTV版)》、《情茧(KTV版)》、《你要的只是幸福(KTV版)》、《谁是爱情里的主角(KTV版)》、《爱的感觉(KTV版)》等8首音乐电视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亦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的场所内复制、并以卡拉OK方式播放上述音乐电视作品,其行为侵犯了原告依法对上述音乐电视作品享有的复制权、放映权,被告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关于侵权赔偿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因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被告的违法所得,本院综合考虑《传说中的爱情有没有(KTV版)》、《我爱的人她却不爱我(KTV版)》、《这不就是你想要的结果(KTV版)》、《金钱与爱情(KTV版)》、《情茧(KTV版)》、《你要的只是幸福(KTV版)》、《谁是爱情里的主角(KTV版)》、《爱的感觉(KTV版)》等8首音乐电视作品的知名度、被告的侵权情节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确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800元。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十项、第二款、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市北区威森钻石量贩歌汇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传说中的爱情有没有(KTV版)》、《我爱的人她却不爱我(KTV版)》、《这不就是你想要的结果(KTV版)》、《金钱与爱情(KTV版)》、《情茧(KTV版)》、《你要的只是幸福(KTV版)》、《谁是爱情里的主角(KTV版)》、《爱的感觉(KTV版)》音乐电视作品享有的复制权、放映权等著作权的行为,即停止播放并从设备中删除上述音乐电视作品;
二、被告市北区威森钻石量贩歌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福州君立视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800元;
三、驳回原告福州君立视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石利华
人民陪审员  张再斌
人民陪审员  丁慎才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姜  杨
书  记  员   孔  帅
书  记  员   殷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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